【露露】評論
(Reamer,1990)提出一套處理倫理困境兩難的對照比較原則:傷害到維持人類生命、健康、尊嚴時優位於傷害到其他,如誠實、保密、財富、機會均等可加的事物。個人基本福祉的權利優於他人的自覺權。個人自我決定權優於其自身基本福祉的考量。人們再自由意自下遵守的法律、機構規定等義務,凌駕於個人的信仰、價值與原則。預防社會大眾傷害發生,以及為提升公共利益而對個人財產累積造成損害是可接受的。當個人基本福祉權利與法律、規定,以及民間組織中的規則相衝突時個人福祉權利應優先考量。(2002,林萬億)資料來源:社會工作倫理相關題目:專技◆社會工作- 105 年 - 105年專技高考社會工作 #54271 第33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