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oo1012】評論
美國聯邦「執法助理署」曾在巡邏工作之領域內提出「日常巡邏」報告中指出,要提高巡邏之效率,有下列之主要新方法。1、分門別類處理報案電話:將民眾的報案電話分成三類(1)緊要案件(2)不重要但緊急之案件(3)其他非緊急之案件2、運用協勤人員:對未具重要性的報案電話之處理,有一個可供選擇的處理方法,即運用聘雇內勤人員。3、指導性巡邏之運用:所謂指導式巡邏就是巡邏人員在執行巡邏勤務之前,對其提供特別之指示。4、以社區為取向之警察工作這是聖地牙哥警察局將指導性巡邏加以變通,而為「以社區為取向之警察工作」,簡稱COP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