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Natsume】評論
財產減損之方式:1. 移交2. 撥出3. 報廢4. 損失5. 贈與
【Shi Jou】評論
財產減損
【積極正向,奮發向上】評論
六十、各機關財產減損,應依規定程序辦理,其方式如下:(一)移交。(二)(撥出)B。(三)報廢。(四)損失。(五)贈與。各機關財產減損經奉核定後,財產管理單位應填具財產減損單,辦理財產減損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