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何者,非屬於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前段所定請求國家賠償之要件?
(A) 須有違法之行為
(B) 須為執行職務之行為
(C) 須為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D) 該條所稱公務員僅限於經銓敘領有俸給之公務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2311
統計:A(206),B(51),C(55),D(3704),E(0)

用户評論

龍共君】評論

國賠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貓咪】評論

國賠法所規定的公務員是最廣YEE的公務員

Danny.chen759】評論

那"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 也叫違法嗎?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