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Chia Che】評論
就服法50條 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其工 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一、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 二、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104年6月17日修正 。答案應修改
【鄉間小路】評論
此條文已修改,更改為20小時 104年6月17日修正公布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