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nmin Che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八十七條(終止收養起訴前之調解) 終止收養關係之訴,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又應經調解的事項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三條(強制調解之事件) 下列事件,除有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一、不動產所有人或地上權人或其他利用不動產之人相互間因相鄰關係發生爭執者。 二、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發生爭執者。 三、不動產共有人間因共有物之管理、處分或分割發生爭執者。 四、建築物區分所有人或利用人相互間因建築物或其共同部分之管理發生爭執者。 五、因增加或減免不動產之租金或地租發生爭執者。 六、因定地上權之期間、範圍、地租發生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