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 Hsu】評論
首先,題目有錯字,應為:誣告「乙」瀆職。
【莫奉軒】評論
選項─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3423號判例上訴人雖分向數處誣告,仍屬一個行為之數個動作,與連續犯之數行為為前提者不同。
【wak4763987】評論
此題應該是罪數論法條競合一行為 侵害同一法益 該當成立數罪名----從一罪處斷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包括內亂、外患、妨害國交、瀆職、妨害公務、妨害投票、妨害秩序、脫逃、藏匿犯人及煙滅證據、偽證及誣告罪侵害社會法益罪:公共危險罪、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偽造度量衡、偽造文書印文、妨害性自主、賭博罪、妨害風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褻瀆祀典、侵害墳墓屍體、妨害農工商、鴉片罪等等。侵害個人法益罪:殺人、傷害、墮胎、遺棄、竊盜、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秘密、侵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恐嚇擄人勒贖、贓物、毀棄損壞、妨害電腦使用罪等等。最佳解此題重點即於一狀誣告數人的情形下,雖然一個誣告行為看似有數人受害,但因只侵害一個國家司法權公正行使的整體法益,僅成立一個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