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1. 有一個圓錐,其圓錐的頂點到底面的距離為 8,底面的圓形半徑為 6,則此圓錐的表面積為 (11)

【評論內容】選項AD是指,「新法優於舊法原則」和「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兩者競合時之適用,依中標法第16規定,應以特別法優先適用之。

【評論主題】2. 三年某班 14 位女生身高由小而大排列如下:147、150、151、152、154、156、158、159、160、160、164、165、166、173 ( 單位:公分 ) , 四分位距= (

【評論內容】基本上,任意法和強行法之區分在於-當事人能否以自己意思適用或變動該法律規範。

【評論主題】2. 何謂學習動機?由於 12 年國教推動後,考試不再成為引導學生讀書的主因,試問若你是中等教育老師,你該如何引起學生的學習動機?

【評論內容】強行法,指法律規定事項不容許私人自由選擇適用與否,通常涉及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之維持之法規採之。

【評論主題】2. Where is the restroom? (句首加入 Can you tell me…? 改寫句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謝啦~哈!是我眼殘/////<(難怪我怎麼都想不出正解:P)

【評論主題】2.利用對數表求的近似值(四捨五入至小數點下第二位)。

【評論內容】

依據-刑事訴訟法

 

(B) 詢問過程中辯護人得在場(§245第2項)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C) 詢問過程中,被告得拒絕回答問題(§95第2款-緘默權)

  被告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D) 被告自白,不得作為唯一證據(§156第2項)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 實相符。

【評論主題】11. 已知圓C:x2+ y2=4及一動點P在直線 L:x-2+5=0 上,且O為原點。自 點作圓 P C 的兩切線,切點分別為 A 、 B ,求四邊形 的最小面積為__________

【評論內容】

刑法原則上都是非告訴乃論之公訴罪,只有明文列舉告訴乃論者,才須以告訴人之告訴作為合法起訴與審判的要件。

 

3.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4.誹謗:刑法第310條,依第314條,須告訴乃論

【評論主題】2. 已知θ為第一象限角,且tanθ + secθ = 3,則sinθ =______。

【評論內容】

(A)和解,可由人民私下(訴訟外)進行,屬民法契約性質;

亦可由法院於訴訟中進行和解,具確定判決性質。

(B)訴訟外的和解,不需要法官公證。-債權契約

 

(C)非任何刑事案件都可以和解收場。

僅限告訴乃論罪之案件,因告訴人握有作為訴訟條件之告訴權,和解即不提告或撤銷告訴-欠缺訴訟要件-不能實體判決,該案自然可以收場。

   非告訴乃論罪,告訴人之告訴只有申告犯罪事實之效果,未經告訴檢察官仍應主動偵察起訴,因此雙方和解,僅得於審判時,以犯後態度良好作為刑§57量刑參考。

【評論主題】6 司法院解釋認為,偵查中應由下列何者核發通訊監察書?(A)檢察官(B)法官(C)監察委員(D)司法警察

【評論內容】釋字第631號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制定公布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前項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核發」,未要求通訊監察書原則上應由客觀、獨立行使職權之法官核發,而使職司犯罪偵查之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同時負責通訊監察書之聲請與核發,難謂為合理、正當之程序規範,而與憲法第十二條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修正公布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施行之日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行政處分內容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其效力?(A)無效 (B)得撤銷 (C)未定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5款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四大基本權利的敘述,何者正確?(A)產生先後順序是:平等權→自由權→參政權→受益權(B)人民可積極向政府請求維護其利益之權利是指受益權(C)自由權是人民消極性的權利,而言論自由是一切自由的的基

【評論內容】(A)產生先後順序是:自由權→  平等權 →參政權→受益權(C)自由權是人民消極性的權利,而人身自由是一切自由的的基礎

【評論主題】《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以不毀損他人名譽為前提。請問:這是基於什麼目的所為的權利限制?(A) 促進社會的和諧  (B)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C) 維持社會秩序  (D) 增進公共利益

【評論內容】人身自由的憲法依據是第8條;人格權則屬憲法第22條之概括基本權(釋字664,399可以推知),應非人身自由包括人格....而名譽權屬於人格權的下位概念,亦應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已為大法官於釋字399、486、587、 603、 656中所肯認,應該是沒有疑義的。

【評論主題】4 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減俸處分者,自處分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不得晉敘,所謂一定期間係指:(A)6個月內(B)1年內(C)2年內(D)3年內

【評論內容】減俸期間:6個月~1年公懲法第14條減俸,依其現職之月俸減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六月以上、一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評論主題】2 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應受懲戒之法定事由,不包括下列何項?(A)違法(B)曠職(C)廢弛職務(D)其他失職行為

【評論內容】應受懲戒之法定事由,公懲法第2項規定:違法,廢弛職務,其他失職行為

【評論主題】下列何爭議不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A)行政機關辦公大樓承攬契約尾款之給付 (B)行政機關辦公大樓招標之採購爭議(C)公務員免職處分 (D)所得稅課稅爭

【評論內容】本來單純想~行政機關就辦公大樓之承攬契約,屬於私經濟行政之行政輔助行為-私法契約-民訴。但若將 選項(A) (B)當作一個辦公大樓之前階招標/後階履約的事件來討論似乎也可,即以雙階理論解釋 (釋字第540號,97年5月和93年2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分別都有討論)。前階段-招標、審標、決標,屬於公法事件-行政訴訟(選項B);後階段-契約,屬於私法事件-民訴(選項A)。

【評論主題】有關行政機關擬定法規命令應遵守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命令草案應事先公告周知,但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不在此限(B)行政機關擬定法規命令,得事先舉行聽證(C)任何人均得於公告所

【評論內容】聽證,是人民參與行政程序的權利,但不代表機關應受聽證拘束(法無此明文拘束機關) 。行政機關本於法律授權而訂定法規命令是,在此授權範圍內有訂定的裁量權限(是否及如何),應不受人民/聽證內容結果拘束。

【評論主題】有關「受委託行使公權力」(或稱:「行政委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受委託行使公權力所需之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原委託機關支付(B)人民不服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者所為之行政處分時,由原委託機關管轄訴願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25條》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受託之團體或個人】為被告。

【評論主題】下列關於行政處分撤銷與廢止比較之敘述,何者錯誤?(A)撤銷係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一經撤銷,原則上溯及既往失其效力(B)廢止係針對合法行政處分,原則上自廢止之時起向未來失其效力(C)撤銷違法行政

【評論內容】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得因方式之瑕疵而予撤銷。行政程序法第114條規定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無效者外,得補正之情形。然而縱使可補正,但卻未補正or補正不成功時,仍屬有瑕疵之違法行政處分而可予以撤銷。

【評論主題】工作專業化可以提高生產力,而其主要的關鍵在於何種工作特性使然?(A)變異性 (B)多元性 (C)結構性 (D)重複性

【評論內容】為了達到專業化,即須採取分工,將工作劃分為更小且具重複性的單位,以提高生產力。

【評論主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多少人?(A)三人(B)五人(C)七人(D)並無規定。

【評論內容】第 192 條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

【評論主題】新加坡的政治行政系統是屬: (A)一黨獨大半競爭系統 (B)一黨獨大動員系統 (C)共黨極權系統 (D)多頭競爭系統

【評論內容】比較行政學者黑第(Ferrel Heady)將開發中國家的政治體制分為

【評論主題】依現行著作權法規定,某人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判決多少金額以下之現金賠償?(A) 50萬(B) 100萬(C) 1000萬(D) 1億

【評論內容】著作權法第 88 條第 3 項規定,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

【評論主題】2.巧腕:

【評論內容】公平交易法第35條違反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一條規定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逾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或類似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一、國字注音題【題組】1.「ㄨㄟˋ」為壯觀

【評論內容】洛克和孟德斯鳩的主張比較,可以參考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philosophy.asp?id=1539&nowpage=2

【評論主題】【題組】 7. 沆「ㄉㄤˋ」

【評論內容】

服兵役是義務....不是權利

【評論主題】4.腥「羶」

【評論內容】

大法官在釋字第641號解釋指出,該條規定

雖符合比例原則之適當性及必要性,

但因一律處每瓶2千元,只以單一標準之數量區分違規情節輕重,作為劃一處罰之方式,

不符合狹義比例原則(妥當性原則)。

而應斟酌出售價格、販賣數量、實際獲利情形、影響交易秩序之程度,及個案其他相關情狀。  

 

 

釋字第641號解釋原文摘錄-

「罰鍰係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制裁,乃督促人民履行其行政法上義務之有效方法,是該規定為達行政目的所採取處以罰鍰之【手段,亦屬適合】。......

處以罰鍰之方式,於符合責罰相當之前提下,立法者得視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應受責難之程度,以及維護公共利益之重要性與急迫性等,而有其形成之空間。......揆諸為平穩米...

【評論主題】【題組】10.吳敬「梓」:

【評論內容】

(A)制定「公民投票法」:參政權

(B)勞動基本權:屬於社會權之一

(C)保障人民受不法侵害時有權訴請司法機關救濟:受益權(訴訟上)(D)建立立法委員選舉之原住民席次保障名額制度:平等權(實質平等)

 

人權由最早期的免除干涉之自由權,進而主張,人民居於積極地位,要求國家提供以享受個人特定利益之權利(ex平等權、受益權、參政權)

20世紀之後,進而要求國家積極介入保障的權利:社會權

將受益權之生存權、工作權、受教育權,再加上勞動基本權(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列為社會權。

 

ps.生存、工作、受教育權:兼具受益權&社會權性質。

     勞動基本權,我國憲法無明文規定,學者以憲15之生存、工作、財產權,作為法源依據

【評論主題】五、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水合作用(Hydration)

【評論內容】因為法律關係的成立,跟發生法律效果,是不相等的概念。行政法律關係,指不同權利主體間,基於行政法規的規定,就具體的行政事件所發生之法律關係。行政法律關係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必要,C.事實行為如去圖書館即可成立公物的利用關係。D私法之法律行為作為行政法律關係之構成要件事實,   如抵押登記,即是以抵押契約之私法法律行為作為構成要件事實,行政機關依此為登記(須申請之行政處分)。   好像可以用這個例子解釋:)

【評論主題】31.已知地球的質量約5.9722*1024公斤,月球的質量約7.3477*1022公斤,問地球和月球之間的萬有引力,地球吸引月球的力是月球吸引地球力量的幾倍?答:______倍。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於前項之管理措施或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二項規 定提起申訴、再申訴。

【評論主題】【題組】⑸千里馬汽車公司自國外進口汽車一部,海關完稅價格為3,000,000元,進口稅捐900,000元、貨物稅稅率 30%、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率 10%。

【評論內容】乙為傷害案件之被害人,可提出告訴竊盜案件之原告(即自訴人)乙與被告曱,與傷害案件之原告甲與被告乙,彼此地位剛好相反,且案件事實直接相關,可提反訴第232條(被害人之告訴權)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第338條(提起反訴之要件) 提起自訴之被害人犯罪,與自訴事實直接相關,而被告為其被害人者,被告得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提起反訴。

【評論主題】1.近年學生人權意識高漲,教育部通令各中等學校取消髮禁,以保障學生人權。有關學生蓄髮的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屬於消極性的權利 (B)屬於新興的社會權(C)屬於行動自由範疇 (D)屬於生存權的範

【評論內容】

消極性的權利:指人民居於消極地位,要求國家不干涉就算擁有之權利(免於國家侵犯)-自由權

       (人身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居住遷徒自由、意見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秘密通訊自由....)

 

積極性的權利:指人民居於積極地位,要求國家提供以享受個人特定利益之權利。

                          (1)平等權、(2)受益權、(3)參政權

                          (4)社會(基本)權-20世紀之後,進而要求國家積極介入保障的權利

                               將受益權之a生存、b工作、c受教育權,再加上d勞動基本權,列為社會權。

ps.生存、工作、受教育權:兼具受益權&am...

【評論主題】【題組】⑸美洲含羞草

【評論內容】法條競合,指一行為同時構成數法條,但侵害法益相同,故擇一適用即可本題中,妨害公務罪之保護法益為國家法益, 妨害自由罪則為個人法益,故與法條競合無關

【評論主題】四、多數跑車都是後輪驅動車、流線型的設計(如下面的示意圖所示):【題組】(一)由氣流的流動說明有沒有車尾擾流板,對高速前進的跑車所造成的影響。(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評論主題】二、假設某地方政府為了擴大防制毒品,希望在中學校園內,推動全面尿液篩檢計畫。各校將發放通知單徵求所有學生及家長同意,自願接受尿液篩檢,若不願意接受尿液篩檢的學生就進行課程輔導,同意的學生則在校內廁所依

【評論內容】結合犯:指立法者將二以上之獨立犯罪行為,以法律規定結合成為一罪。若無法律規定,本應成立(數行為)數罪,係立法者將之合一而僅論一罪。特徵:分開時可成立獨立的數個犯罪/以法律明文為限。無明文規定則應以數罪併罰論。本題中的加重竊盜罪,符合上開特徵,行為人除了有§320之竊盜行為外,尚有§306之侵入住居行為,且均具備故意,可分別成罪。回覆一下樓上....加重結果犯,指行為人的一個故意行為,卻發生較其未預期之加重結果 (即「故意和過失之競合」)。以傷害致死罪為例:本來一個傷害行為,若成立數罪只能依想像競合犯而從一重論,但產生死亡結果的可非難性高,若僅以普通傷害罪或故失致死罪而從一重論處普通傷害罪(3年以下)之刑罰太輕,立法者為求刑罰平衡,特設一個刑罰重於前2罪之傷害致死罪(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加重結果犯,側重的是行為結果(加重非指處罰加重),但行為人對加重結果又非出於故意,只好另以明文提高刑罰。大概回覆一下,希望有幫助:)

【評論主題】【題組】8時「ㄇㄠˊ」

【評論內容】(A)實務見解認為,旅館房間亦屬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可構成賭博罪(通說反對)(C)賭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也太奸詐了吧"<)(D)私人住宅內,非屬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不構成。

【評論主題】一、在大圈海圖上規劃航路,要將大圈航線移至麥氏海圖,請敘述移轉之步驟。(20 分)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01條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 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 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評論主題】五、欲以前方交會方式標定 P 點位置,已知三個控制點的 TWD97 坐標 X,Y 分別為A(244751.257, 2738544.103)、B(244856.273, 2738614.746)、C(

【評論內容】依據-行政程序法166條第2項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工程估價對執行整體建築工程計畫之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1.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 2.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 3.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四、世界關務組織(WCO)制定的 HS 解釋準則(General Interpretative Rules)共有 6條,其中解釋準則四為:「貨品未能依前述準則列入任何節者,應適用其最類似貨品所屬之節。

【評論內容】(A)行政契約-雙方性(B)行政機關對公務員之任命-須當事人參與(同意)之行政處分(D)各鄉鎮購置垃圾車-行政輔助行為-私法契約

【評論主題】三、請闡述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中「稽徵特別規定」欄其作用為何?試舉 3 個標示代碼及其代表意義。(15 分)

【評論內容】(A)訴願法第81條但書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評論主題】5. 567 × (-999) = 【 8 】 。

【評論內容】釋字第305號公營事業依公司法規定設立者,為私法人,與其人員間,為私法上之契約關係,雙方如就契約關係已否消滅有爭執,應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至於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經國家或其他公法人指派在公司代表其執行職務或依其他法律逕由主管機關任用、定有官等、在公司服務之人員,與其指派或任用機關之關係,仍為公法關係,合併指明。

【評論主題】2. 發生游離輻射事故後,設施經營者應向主管機關提出實施調查、分析及記錄之報告,該報告應載明那些事項?並應在甚麼時限內提出該報告?

【評論內容】第376條(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 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2年)  二、刑法第320條、第321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335條、第336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339條、第341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346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349條第二項之贓物罪。刑法第185條妨礙交通往來安全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評論主題】6. 合成氨反應可用如下列兩種反應式表示:(K 為平衡常數) (6 分)  1/2N2+3/2H2→NH3……(1) N2+3H2→2NH3……(2)試證明:(K1)2=K2

【評論內容】A.行政院主計處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完成決算之編造,提出於監察院。(憲法第60條&決算法第21條)

【評論主題】4. 證明:(7 分)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中,無再復審之規定。行政救濟途徑:對行政處分:復審-->司法救濟(即行政訴訟-第72條)/再審議 (第94條) 對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申訴-->再申訴(第77,78條)                                             不得再提起司法救濟

【評論主題】【題組】5. 請說明採用留伐作業時,在樹種上有何限制?(4 分)

【評論內容】依據-訴願法第93條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 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者,或原行政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 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受理訴願機關 或原行政處分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就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停止 執行。 前項情形,行政法院亦得依聲請,停止執行。

【評論主題】【題組】4. These are housewives, not basketball coaches. (改成單數句)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D)公共利益恆大於個人利益 (X)--信賴保護原則,即保障人民私益大於公益之合理信賴。按法治國原則為憲法之基本原則,首重人民權利之維護、法秩序之安定及信賴保護原則之遵守(釋字629,525理由書)。(A)X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須事先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除已依39條陳述或有第103條情形時才可不給予陳述意見(未排除事後有救濟機會之情形)。

【評論主題】8.拘「泥」固執

【評論內容】題目只問國家賠償~沒有特定指  第2條公務員違法或第3條公共設施欠缺第2條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權利(包括名譽權) 第3條 公共設施欠缺---生命、身體、財產受有損害第7條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評論主題】6. He enjoys engaging in different business v______es. Although high risks are involved, hegains a s

【評論內容】選項(A)是針對第111條第3款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處分無效。意指客觀不能實現行政處分內容之情形,亦即以目前的技術,任何人都無法實現的處分,自屬無效。若是有人(第三人)可以實現處分內容,即非屬客觀不能實現,該處分應為有效。(相對人不能實現,而第三人可以,表示該不能實現的狀態僅屬相對人之主觀不能,不影響處分效力)

【評論主題】6. 張騰「蛟」

【評論內容】(D)作成行政處分之機關缺乏事務權限,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為無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6.亙古

【評論內容】代行處理-地方制度法第76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時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評論主題】14.「ㄍㄢ ㄍㄚˋ」:

【評論內容】Frederickson就公共利益的指涉對象,歸納出五種模式及其指涉對象

【評論主題】6.簞「瓢」:

【評論內容】公共利益的功能:1凝聚: 公共利益,可作為一統一性象徵,一個意氣相投的口號。 在公共利益的訴求下,不同的黨派及群體會暫時化解歧見,整合成政治聯盟。  因公共利益具有模糊的象徵概念,故能吸納不同觀點的利益作為公共利益之範疇, 同時各個利益團體也可由「公共利益」所隱含之規範、價值、道德中獲利。2正當/合法: 公共利益能夠堅定公民的信心。 對既定的政策規劃,透過公共利益的訴求,可以整合、均衡各方利益,並說服更多的公民支持該項政策,獲致更高的合法性。 因此,公共利益可使政策產出具備合法化基礎,揚昇政策執行力與民眾順服度。 3授權: 公共利益缺乏明確的範圍,內涵亦莫衷一是。 然而公共利益的概念,卻可使行...

【評論主題】1.「ㄏㄨㄢˋ」養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4條第7款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 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5左右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8.「窒」焉

【評論內容】這題在考民總第7章-權利之行使

【評論主題】2.恢弘的「器度」

【評論內容】(A)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民法第1186條第1項)

【評論主題】8.填平「ㄨㄚ」地

【評論內容】民法第967條第1項規定: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評論主題】14.叔「庠」:

【評論內容】ABC都是刑罰之類型。而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行政罰,用刪去法就可以得出答案了。

【評論主題】3.卻看妻子愁何在,( 丙 )。( 丁 ),( 戊 )。【題組】丙

【評論內容】

立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立法解釋,如刑§10: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民§66、67不動產和動產之意義.....等

 

司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司法解釋,如法官於判決中的涵攝法條時之闡釋或大法官作的法律解釋

 

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行政解釋,如解釋性行政規則

【評論主題】6.抑揚頓「挫」

【評論內容】行為科學時期的理論要旨(特性):1.組織是一心理、社會系統

【評論主題】階級流動狀況是屬於哪一類的環境因素?(A)政治 (B)經濟 (C)科技 (D)社會 (E)法律

【評論內容】這題在考「一般環境系絡因素」(行政環境系絡)即影響政府推行公務的各種環境因素,主要指:1.自然 環境因素:指國家所處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狀況。2.文化 環境因素:指意識型態 、價值觀念、風俗習慣、典章制度、器物成就。3.社會環境因素:指人口結構、教育程度、社會集會結社狀況、階級流動狀況、社會風氣狀況。 4.經濟 環境因素:指工商農漁牧、財政金融發展、國際貿易等發展狀況、社會福利及衛生醫療設施的發展、 國民所得水準及分配狀況。          5.科技 環境因素:指國家科技文明發展程度。 6.政治 環境因素:指政治文化影響行政文化。7.法律 環境因素:國家法律發展三階段-恐怖法,自由法,社會立法時化。8.國際 環境因素 :指國家與世界各國及各地區之間在政治、經濟、文化、地理等方面的關係,以及其他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

【評論主題】【題組】42. C s the bridge when you come to it.

【評論內容】賽蒙(H.A.Simon) 曾謂:「就廣義而言,所有行政都是人事行政,因為行政所探討者,即人員之間的關係與行為;就狹義而言,通常所謂人事行政,即指組織中工作人員的選用、升遷、轉調、降免、退休、 訓練、薪資、衛生、安全及福利等事宜。」

【評論主題】三、電路如圖三所示,其中Vs = 20 V , R1 = 2 Ω , R2 = 8 Ω , C1 = 0.25 F 。開關 s1 未導通前,電容電壓 vc 為零伏特。當時間為零時 (t = 0) 開關

【評論內容】零基預算制度-- 創始人是皮爾(P. A. Pyhrr),後由喬治亞州長卡特(J. Carter)注意而加以引用因此開始普及。1977卡特擔任總統後,聯邦政府一律採行。至1981雷根總統停用。

【評論主題】九、請將下列式子最後的 y 值計算出來:(每小題 4 分,共 8 分)【題組】⑴ int x[10] = { 1, 3, 7, 8, 4, -1, 7, 6,-1,6 }, y = 0; while

【評論內容】「典範」的概念(paradigm) 1是一種信念體系2是一種世界觀

【評論主題】三、關聯資料或稱鏈結資料(Linked Data)是網路「資源描述架構」(Resource DescriptionFramework,簡稱 RDF)的應用實例,可用來描述網路資源。試說明其特性與在圖書

【評論內容】1.被害人A無處分財物之行為,不構成詐欺取財罪。2.行為人甲非持有他人之物之人,行李雖置於後車箱,但仍屬被害人A之持有狀態,故不構成侵占罪。3.行為人甲非使用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致被害人A陷於不能抗拒之狀態,不構成強盜罪。

【評論主題】一、館藏評鑑是了解館藏是否滿足使用者需求的手段,一般來說可以分為「以館藏為基礎」及「以使用為基礎」兩種評鑑類別,試說明「引文分析法」和「館藏綱要法」分別屬於那一類型?再進一步說明此兩種評鑑方法的內容與

【評論內容】1放火行為原含有毀損性質,故毋須另論毀損罪。2計程車,是否屬於公眾運輸交通工具?公眾,指不特定多數人,故排除供特定人往來運輸之計程車。

【評論主題】四、請說明人為因素所造成之主要(primary)及次生(secondary)空氣污染物及其對人類健康之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完整的刑法第131條第1項公務員圖利罪條文: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七萬元以下罰金。答案無誤,因為公務員甲之職務行為,間接使他人A獲得不法利益,亦構成圖利罪。

【評論主題】二、請說明水質污染物質中之三類主要無機污染物質之成因及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刑法第138條 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職務上掌管之物,須與執行職務有直接關係。不包括日常使用之一般物品,如辦公室之桌椅,電扇等物。警車,屬於警察為執行職務而掌管之物,該當本罪之行為客體。 因此,選項A錯誤。

【評論主題】【題組】 ⑷酵母菌雙雜交篩選(yeast two-hybrid screening)

【評論內容】(A)董事乃由股東會選任之(公司法第192條第1項)(C)董事之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公司法第195條第1項)

【評論主題】2.請將以下四組反義詞分為互補反義(complementary antonym)和級差反義(gradableantonym)兩類,並解釋各類的語意關係有何特徵,並為每一類列舉一個新的例子。(A)多/少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推事於該管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一、推事為被害人者。二、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三、推事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四、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五、推事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六、推事曾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者。七、推事曾執行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職務者。 八、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評論主題】10.一等差級數首項35,第7項為17,則【題組】1此等差級數自第_____________   項開始為負數

【評論內容】家庭暴力防治法第9條民事保護令(以下簡稱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評論主題】6. 已知∠A=123°,且∠B 與∠A 互補,求∠B=______ 度。

【評論內容】公文辦理期限 最速件:1日/速件:3日/普通件 :6 日 會簽會核時限規定 最速件:1小時/速件:2小時/普通件:4小時

【評論主題】1. 已知一個等差數列的首項為 a,公差為 5,寫出此等差數列的第 3 項=______ 。

【評論內容】公文辦理期限最速件:1日速件:3日普通件:6日。  承辦人應謹慎選用。公文速別中並無「緊急件/特急件」種類,處理方式視同「最速件」。

【評論主題】【題組】 (2)若  = 5cm、 = 6cm,則  =?(2 分)

【評論內容】先簽後稿:指案情內容複雜,必須先行簽准後再辦稿之案件。簽稿併陳:指簽及稿二者均需經由首長核准始得發文,可將簽與稿一併陳核。

【評論主題】8.如圖,四邊形 ABCD 中,  , ,且 = 20cm,=15cm。若 P、Q、R、S 分別為 、 、、的中點,試求:【題組】 (1) 四邊形 PQRS 的周長=________ cm。

【評論內容】文書之陳核、陳判過程中,可以使用公文夾顏色做為機關內部傳送速度之區分。最速件:紅色公文夾速件:藍色公文夾普通件:白色公文夾。

【評論主題】【題組】(2) = _________

【評論內容】(A) 第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屬公務員之義務,並無裁量權。

【評論主題】1.Jessica是三個女生中舞跳得最美的。(3%)

【評論內容】(A)審議程序,為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訴願先行程序(第6條)。 (B)訴願程序 ,(C)撤銷訴訟,均須以行政處分為標的。 

【評論主題】5.一「塌」 糊塗:

【評論內容】原本的營業許可應為合法授益處分,嗣後違反引進外勞規定才主管機關遭廢止。廢止合法授益處分之規定為第123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合法授益處分得以主張信賴保護之情形,係指第4、5款,相對人不可歸責或不能預見時, 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26條請求合理補償。 A公司是因為違反引進外勞之規定而遭廢止營業許可, 非第4、5款之情形,不得主張信賴保護-AB錯。 C錯在,並非只有撤銷處分才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廢止處分亦可(行程第126條) D則是,誤會成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且相對人之信賴不值得保護的情形(第119條第3款)。

【評論主題】3.Explai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multiprocessing and multitasking.

【評論內容】威爾遜主張師法企業,以追求效率為核心價值,因此,傳統時期比較近似於-公共行政即企業管理之後,學者經過反思認為二者並不等同,不能只專注組織內部的研究,還要關注社會問題,民主政治理論....而發展出公共管理-P途徑和B途徑的結合,所以D是錯的

【評論主題】1 • What is clicnt/servcr computing? What is the diff枕ence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server?

【評論內容】

哈特(Hart)認為公民人文主義精神下,行政人員提供公共服務之4項公民義務:

1鼓勵公民自主自律。(選項A應更正為此)

2藉由說理而行統治:政務之推行有賴公眾之順服。

3超越權力腐化:深切關注政府權力的適當分配。

4作為公民之表率:行政人員應以更高的道德信念自許。

【評論主題】4.的矩陣有__________個

【評論內容】釋字第459號兵役體位之判定,係徵兵機關就役男應否服兵役及應服何種兵役所為之決定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此種決定行為,對役男在憲法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59

【評論主題】中央法規標準法關於法規之廢止,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並公布 (B)命令之廢止,由上級主管機關發布,並送立法院核准 (C)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1項)B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2項)D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3項)

【評論主題】【題組】㈡能量產生的 主要反應

【評論內容】

(A)共同正犯,須有犯意聯絡

  -乙欠缺與甲共同傷害丙之意思

 

(B)間接正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為犯罪工具施行犯罪

-甲是間接正犯

 

(C)乙係因甲之推去撞丙行為,產生手扭傷之結果

-乙是被害人

 

(D)幫助犯,須有幫助故意

-乙是被當成工具去撞丙,欠缺幫助甲傷害丙之意思

【評論主題】【題組】(3 )專業分工對行政組織運作又會導致什麼後遺症?( 10% )

【評論內容】

民法第13,76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評論主題】四、何謂內閣制、總統制、半總統制?分別詳述三者的意 義與制度上安排。(25%)

【評論內容】

民法第1223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2. 歐美許多國家的法庭通常設有陪審團制度。假設被選中參加一項刑案審判的陪審團,不論被告有罪或無罪,都有95%的機會做出正確的判決。另外,當地警方執法嚴謹,接受法庭審判的被告當中有99%是真正有罪的。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評論主題】二、科技的發展如何影響書目記錄的來源?試就抄錄編目、合作編目、原始編目的作為申論之。(25 分)

【評論內容】題目問王大同的行為(刑法部分)本來 1留置店內,可能構成刑法302妨害自由;2 拉斷錶帶,則可能構成刑法354毀損。然而,王大同之行為都是基於保護自己的權利(客人白吃白喝侵害王大同之債權)所為之自助行為,符合民法151,因此,王大同可以主張刑法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阻卻違法,故而都不構成犯罪。民法第151條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A) 拉斷客人錶帶構成侵權行為,因民法151阻卻違法而免負賠償責任(B) 王大同自行留置客人,因民法151阻卻違法而不構成妨害自由(C) 王大同的行為,符合民法151屬於合法的自助行為(D) 自助行為,屬於私力救濟(於公權力來不及發動時,法定允許人民自力救濟之情形)

【評論主題】四、近年來許多企業感嘆「學用落差」,而有些尋職者也常出現「職涯迷惘」,不知要找什麼工作的「學非所用」長期失業現象,由此顯現,提供「就業諮詢/諮商」與做好「職業生涯規劃」工作的重要性。依據我國現行就業保

【評論內容】

1F的題目和本題差異即在於行為人是否滿18歲

涉犯第227條準強制性交或猥褻罪之行為人,若未滿18歲時,須告訴乃論,反之,則不須經告訴。

【評論主題】一、近年來全球致力於發展「雲端與大數據運用」資訊科技產業,創造許多不可思議的跨區、跨域整合創意工作,相對地也影響了各國經濟與就業市場變遷。而面對此一變化多端的資訊化社會中,必須要做好應有的充分準備,方

【評論內容】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央行在國家法律授權中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將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這個比率(「法定存款準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率)就是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金融機構繳存的「法定存款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准動用的,目的是為了限制商業銀行大量貸出現金,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可以正常支付(保障客戶提款需要)。

 

ex: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為20%,指當金融機構每吸收10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交存200萬元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可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為800萬元。

 

因此,當央行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時(即題目所指的情形),表示金融機構可自由運用於貸款和投資的資金增加,信用貸款總量及貨幣供給量也相應增加,進而促使信用擴張...

【評論主題】【題組】⑵又如何防止保護被告及防止聲請人濫用此項措施?(10 分)

【評論內容】行政指導 定義-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 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 ,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本題依據-第166條 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評論主題】五、如圖二所示,測線 AB 之方位角α ,邊長 S 為觀測量,觀測量及其標準誤差如下:α =119°22´37〞± 10〞、S=2340.00 m± 0.04 m,A 點坐標為 XA=1000.00

【評論內容】「聽證」通則性規定:聽證程序(§54~§66)個別性規定:1行政處分- §107(明文or有必要), § 108, §109(可免訴願及先行程序)2法規命令- §155(依職權), §1563行政計畫- §164(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or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                  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計畫之裁決應聽證)

【評論主題】一、請以英文說明下列專有名詞的定義:(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題組】⑴Metacentric height

【評論內容】B停止執行,意指暫時阻止行政處分之效力(執行)。 否准停止執行之申請,並未相對人額外產生不利效果(結果還是一樣繼續停業),非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