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 Hsu】評論
應受懲戒之法定事由,公懲法第2項規定:違法,廢弛職務,其他失職行為
【生活中唯一的殘疾就是消極的】評論
第二條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Frank】評論
104年修法 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