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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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在實踐中認識到,西方“政黨輪替、多黨紛爭”的政黨制度不適合新加坡國情,它能帶給新加坡的只是“連綿不斷的動蕩”。因此,新加坡沒有照搬照抄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多黨制,而實行“一黨長期執政、多黨並存”的政黨制度。在新加坡,除人民行動黨外,還有多個政黨合法存在,但人民行動黨一直是國會中最大的和單獨組閣的政黨。新加坡法律賦予公民組織政黨的自由權利,規定各政黨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有權參加國會選舉。上世紀60年代中期,人民行動黨一黨長期執政的格局定型。在此后的連續四屆大選中,其得票率保持在70%左右,且囊括了全部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