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 Hsu】評論
(A)和解,可由人民私下(訴訟外)進行,屬民法契約性質; 亦可由法院於訴訟中進行和解,具確定判決性質。(B)訴訟外的和解,不需要法官公證。-債權契約 (C)非任何刑事案件都可以和解收場。 僅限告訴乃論罪之案件,因告訴人握有作為訴訟條件之告訴權,和解即不提告或撤銷告訴-欠缺訴訟要件-不能實體判決,該案自然可以收場。 非告訴乃論罪,告訴人之告訴只有申告犯罪事實之效果,未經告訴檢察官仍應主動偵察起訴,因此雙方和解,僅得於審判時,以犯後態度良好作為刑§57量刑參考。
【Ling Grace】評論
原文摘至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100215969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和解是由協調委員會來執行(B)訴訟外的和解需要法官的公證 (C)任何刑事案件都可以和解收場 (D)訴訟外的和解是一種契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