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 Hsu】評論
補充一下~(D)公共利益恆大於個人利益 (X)--信賴保護原則,即保障人民私益大於公益之合理信賴。按法治國原則為憲法之基本原則,首重人民權利之維護、法秩序之安定及信賴保護原則之遵守(釋字629,525理由書)。(A)X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須事先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除已依39條陳述或有第103條情形時才可不給予陳述意見(未排除事後有救濟機會之情形)。
【Jia We】評論
(C)後面打錯@@,訴願應該是行政上的救濟管到只是法律有明文規定,訴訟才是司法救濟管道,SORRY!
【Zack Fang】評論
(A)行政機關為限制人民權利之行政處分,因事後有救濟機會,得不必事先聽取人民之意見 - 得聽取;(B)人民明顯違法者,行政機關雖無搜索票,亦得自行搜索扣押以調查人民之違法證據 - 不得,法官保留原則;(C)對於以公權力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行政機關行為,一律應給予司法救濟之機會 - 正確。(D)公共利益恆大於個人利益 - 公益與個人利益間有比例原則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