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秉昌】評論
a不是ㄇ
【王柏堯】評論
立院通過,總統公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
【Yiting Hsu】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1項)B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2項)D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