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心怡】評論
第487條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但受僱人因不服勞務所減省之費用,或轉向他處服勞務所取得,或故意怠於取得之利益,僱用人得由報酬額內扣除之。
【選上里長之後要選議員了】評論
就現實層面而言,我以前上課學生遲到多久就補他多久,如果臨時不來,就下次補課(泣)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不補課就下次不用來了 法條雖美好 現實卻殘酷XD
【Jun Chenner】評論
神山日光Ninko 這種下次不用來的 看有誰要教 通常自己失約的客戶不會白目到無償要人重覆服務。 我覺得堅持立場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