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ing Chang】評論
第 155 條
【Mickey Tsai】評論
第 155 條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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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5 條
【Mickey Tsai】評論
第 155 條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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