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 Agnes】評論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我可以做到】評論
AB都要行政院長附署嗎?
【火斑喵(撰寫精闢詳解+朝目】評論
回3F的同學~《憲法§37》: - 「總統 1.依法公布法律 2. 發布命令, 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重點摘要〕▼1.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 因為: 法律,狹義上,由立院三讀、總統公布 ]2. 總統發布的命令( a. 緊急命令 b. 戒嚴令 c. 特、大赦令 )以上2種,- 須 "先" 經行政院院長副署 - 總統才可以公布法律 & 發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