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評論
23 下列何者為補充送達? (A)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警察機關 → 寄存送達(B)應受送達之人拒絕受領而無法律上理由之情形,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 → 留置送達(C)應受送達處所不明時所為之送達 → 公示送達(D)送達於住居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之人,將文書交與有辨別事理之同居人或受僱人(同居人或受僱人並非他造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4 年 - 104年司法五等-民事訴訟法大意#24735答案:D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