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 Chen】評論
國土測繪法 第 17 條 應用測量應依基本控制測量及加密控制測量成果辦理,其種類如下:一、地籍測量。二、地形測量。三、工程測量。四、都市計畫測量。五、河海測量。六、礦區測量。七、林地測量。八、其他相關之應用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