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有關共有土地處分及設定負擔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共有人之人數及應有部分逾二分之一時,即可分割全部共有物
(B)共有人之人數及應有部分逾二分之一時,即可捐贈全部共有物
(C)共有人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時,應經全體共有人之同意
(D)共有人就共有物之全部設定抵押權時,應經全體共有人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0909
統計:A(7),B(1),C(18),D(76),E(0)
用户評論
【Feng Chun Liu】評論
土地法第 34-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