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有關臨時工作津貼發給的標準,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多少小時?
(A)166小時
(B)176小時
(C)186小時
(D)196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郝享稅】評論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176小時,最長以六個月為限。(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12)

Aicture Lai】評論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 12 條 第10條津貼發給標準,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176小時,最長以6個月為限。第 10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人員之求職登記後,經就業諮詢並推介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指派其至用人單位從事臨時性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一、於求職登記日起14日內未能推介就業。二、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前項所稱正當理由,指工作報酬未達原投保薪資60%,或工作地點距離日常居住處所30公里以上者。第一項所稱用人單位,指政府機關(構)或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並提出臨時工作計畫書,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