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直轄市的財政收入?
(A)民眾善心捐款
(B)違規停車罰款
(C)房屋稅
(D)證券交易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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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水超人】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 63 條下列各款為直轄市收入:一、稅課收入。二、工程受益費收入。三、罰款及賠償收入。(B)四、規費收入。五、信託管理收入。六、財產收入。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八、補助收入。九、捐獻及贈與收入。(A)十、自治稅捐收入。十一、其他收入。第 67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之收入及支出,應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辦理。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 12 條下列各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一、土地稅,包括下列各稅:(一)地價稅。(二)田賦。(三)土地增值稅。二、房屋稅。(C)三、使用牌照稅。四、契稅。五、印花稅。六、娛樂稅。七、特別稅課...

TJ】評論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 8 條 1.下列各稅為國稅:一、所得稅。二、遺產及贈與稅。三、關稅。四、營業稅。五、貨物稅。六、菸酒稅。七、證券交易稅。   (D)八、期貨交易稅。九、礦區稅。2.前項第一款之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第四款之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百分之四十及第五款之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應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3.第一項第二款之遺產及贈與稅,應以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五十給該直轄市;在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市;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鄉(鎮、市)。4.第一項第六款之菸酒稅,應以其總收入百分之十八按人口比例分配直轄市及臺灣省各縣(市);百分之二按人口比例分配福建省金門及連江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