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4公平交易委員會依規定進行調查時,受調查者於期限內如無正當理由拒絕調查、拒不 至!1場陳述意見,再經通知,無正當理由連續拒絕者,公平交易委員會得繼續通知調查,並 按次連續處新臺幣多少萬元之罰鍰?(A)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B)30,000以上50,000元以下(C)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D)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修改成為34公平交易委員會依規定進行調查時,受調查者於期限內如無正當理由拒絕調查、拒不 至!1場陳述意見,再經通知,無正當理由連續拒絕者,公平交易委員會得繼續通知調查,並 按次連續處新臺幣多少萬元之罰鍰?(A)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B)30,000以上50,000元以下
【n4687102】評論
請站僕將原本(E)選項:1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修改為1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原本的一萬少一個零,應該是十萬才對!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心將罰則整理了一下,果然比較好背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參考:公平交易法事業行為罰鍰再處罰行為人(刑)行為人(金)4439拒調查結合申報不實5萬~50萬10萬~100萬10萬~100萬42不實與廣告不當贈獎品欺罔不公損譽5萬~2500萬10萬~5000萬二年5000萬40聯合(限轉售價)妨公平競爭聯合獨占 10萬~5000萬20萬~1億20萬~1億20萬~1億;重大,銷10%20萬~1億;重大,銷10%二年二年三年三年5000萬5000萬1億1億39違結合申報規定申報30內結合違結合負擔20萬~5000萬解、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