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以下何者不是美國94-142 公法中所提出的重要主張?
(A)最少限制的環境
(B)家長參與
(C)無歧視的評量
(D)轉銜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807
統計:A(52),B(103),C(121),D(1245),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94-142公法、特教法施行細則-IEP(民92)、特殊教育法第27條

用户評論

Sunnyday】評論

美國最著名的特教法令,莫過於 94-142 公法。自從Bank - Mikkelsen 於 1969 年倡導『正常化』原則以來,94-142公法可能是第一個真正保障障礙者教育權益的法令。這也是特教人本主義邁向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Public Law 94-142  【96彰師復諮所】94-142公法,於1975年通過。1.精神:FAPE(Free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保障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2.服務年齡:3—21 歲。 3.六大主張(原則): (1)確保所有身心障礙兒童皆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 (2)非歧視的評量(Nondiscriminatory Assessment):保障學生可以接受公平的評量,不會因為其語言、種族而對其評量結果有不 良影響,進而造成錯誤的鑑定、分類...

106年特教榜首榜上有名】評論

是不是有下修到零歲啊??

水母麻吉】評論

1986 PL99-457 特教向下延伸至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