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依土地法第 70 條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多少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 68 條所定因登記錯誤遺漏或受虛偽致受損害賠償之用?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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