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依土地法第 70 條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多少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 68 條所定因登記錯誤遺漏或受虛偽致受損害賠償之用?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心願成就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答案為 B 已查過正確答案,請站樸修正。
【用戶】心願成就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答案為 B 已查過正確答案,請站樸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