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典權: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所以A一定是有償其餘BCD可有償可無償
【顏紹席】評論
有償行為是指當事人取得權利必須以支付相應對價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買賣行為、租賃行為均屬此類無償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履行義務,對方當事人不給與對價利益的行為。這種行為的特點是,雙方不形成對應報償關係。贈與、使用借貸等都是無償行為。
【n4687102】評論
哈哈!典權就是拿錢給屋主,房屋先給我用!如果設典權不用錢,那就是白白借給我用了,就直接就說使用借貸就好了,幹麻還去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