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評論
選項(C)地方制度法第 10 條 省諮議會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選項(A)、(B)、(D)地方制度法第 11 條 省諮議會置諮議員,任期三年,為無給職,其人數由行政院參酌轄區幅員大小、人口多寡及省政業務需要定之,至少五人,至多二十九人,並指定其中一人為諮議長,綜理會務,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