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en Chiu】評論
第 5 條
【betty4670】評論
國賠協議若成立,則協議書屬行政契約;若國賠協議不成立,則依民法及民事訴訟法請求損害賠償。
【937 Joy】評論
其他法律-國家賠償法-民法
【Damaris】評論
依國家賠償法第五條「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第六條「國家損害賠償,本法及民法以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以及第十二條之規定「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所以選項(A)是錯誤的。行政機關與人民依照國家賠償法訂定之賠償協議的法律性質為行政契約損失補償或損害賠償之協議是行政契約,後者如國賠法第十條第二項協議成立時之協議書:國家賠償法第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國家賠償法採雙軌制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