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買受人發現物有瑕疵,而通知出賣人者,最遲應於何時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A)通知後 3 個月內
(B)通知後 6 個月內
(C)通知後 1 年內
(D)通知後 2 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7586
統計:A(34),B(134),C(18),D(16),E(0)

用户評論

VIVIEN】評論

第 365 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