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乙共同毆傷丙,經法院判決甲、乙須連帶負 100 萬元之損害賠償,事後甲、乙間約定各自負擔一半之責任,但丙卻對甲請求給付 80 萬元之賠償,甲有何權利可主張:
(A)超過 50 萬元部分拒絕給付
(B)就 80 萬元部分負擔一半之責任
(C)全部拒絕賠償
(D)甲無權拒絕丙之請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069
統計:A(21),B(10),C(0),D(238),E(0)
用户評論
【Nick Lin】評論
受害人丙可以向加害人甲或乙任一人求償100萬是屬於外部關係,甲乙間約定之負擔責任是屬於外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