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有關契約之解除,以下何者為真?
(A)解除權之行使,無須向他方為意思表示
(B)契約解除之效力向將來生效
(C)解除權之行使,有免除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效力
(D)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269
統計:A(21),B(35),C(16),D(101),E(0)

用户評論

Nick Lin】評論

第 258 條

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評論

第 258 條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芋頭】評論

契約解除的效果:當事人一經行使解除,契約解除溯及於契約訂立時契約的效力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