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緊急救護辦法之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實施救護業務,對所轄之區域應進行下列何項調查?
(A)地勢及交通狀況
(B)天然災害潛勢區域
(C)老舊建物所在區位
(D)人口年齡結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9048
統計:A(13),B(3),C(2),D(3),E(0)

用户評論

【用戶】blacksky1002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16條

【用戶】oqor98741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緊急救護辦法第 16 條  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為實施救護業務,對所轄之區域,應依下列各項之規定,進行調查:  一、地勢及交通狀況。  二、有急救事故發生之虞之對象物,其位置及構造。  三、醫療機構等之位置及其他必要之事項。  四、其他經消防主管機關認為必要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