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如圖,
【用戶】Michael Chu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認領-單獨行為
【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書面+兩人證人+登記
【用戶】什麼什麼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980(結婚之形式要件)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下列身分行為,何者不以訂立書面為法律行為成立之要件?(A)認領(B)收養(C)結婚(D)兩願離婚修改成為下列身分行為,何者不以訂立書面為法律行為成立之要件?(A)認領(B)收養(C)結婚(D)兩願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