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原藥師法第 11 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未設任何例外規定,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明確性原則
(B)比例原則
(C)平等原則
(D)法律保留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6923
統計:A(9),B(30),C(8),D(5),E(0)

用户評論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參考釋字711 解釋文 假設限制藥師僅得於一處執業,將違反藥師業務之職業自由。為違反憲法23條比例原則與 憲法15條保障工作權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