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下列對中等學校教師申訴評議規定的敘述,何者錯誤?
(A)教師若對學校措施不服者,係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B)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C)申訴人撤回申訴後,不得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D)教師申訴範圍不限於教師權益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4956
統計:A(626),B(928),C(1400),D(61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師會、教育會與教評會有何不同、教師申訴、教師申訴

用户評論

Tzuhsiu Fang】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9條教師提起申訴、再申訴之管轄如下: 一、對於專科以上學校之措施不服者,向該學校申評會提起申訴;如不服其評議決定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 評會提起再申訴。 二、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措施不服者,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申訴;如不服其評議決定者,向其上級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再申訴。但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為教育部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之申訴,以再申訴論。 三、對於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措施不服者,向縣 (市) 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申訴;如不服其評議決定者,向省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再申訴。 四、對於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措施不服者,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評會...

衝刺必勝G&L】評論

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受理新

進擊的回台南甄甄(107桃】評論

(D)教師申訴範圍限於教師權益事項,修法後已改為: 教師申訴範圍限於「其他依法屬教師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第25條第7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