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為加強證券投顧事業之經營管理,發生下列哪些情事不用事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A)變更負責人
(B)變更營業項目
(C)變更資本額
(D)選項ABC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2),B(0),C(1),D(1),E(0)

用户評論

chen.tao899】評論

證劵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3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先報請本會核准:一、變更公司名稱。二、變更資本額。三、變更營業項目。四、變更公司或分支機構營業處所。五、受讓或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六、解散或合併。七、停業、復業及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