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6.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之任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
規約未規定者,其任期多久?
(A)任期三年,不得連任
(B)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C)任期一年,不得連任
(D)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3,B:50,C:20,D:165,E:0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