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ra Yen Arms】評論
各國民中學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為當然委員;學校尚未成立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二、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推)舉之。
【Sandra Wu】評論
課程女王
【蕭羽婷】評論
不需家長:1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2.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