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桂懷】評論
另外依社維法處理辦法第10條本法所稱情節重大,應審酌下列事項認定之: 1手段與實施之程度。 2被害之人數與受害之程度。 3違反義務之程度。 4行為所生危險或損害之程度。 5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NikiLau】評論
口訣:破 害 義 手 人稱情節重大,應審酌左列事項認定之: 一、手段與實施之程度。 二、被害之人數與受害之程度。 三、違反義務之程度。 四、行為所生危險或損害之程度。 五、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Yuri】評論
手實害人義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