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情節重大之法定審酌認定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A)犯意與企圖之程度
(B)手段與實施之程度
(C)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D)違反義務之程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2307
統計:A(480),B(38),C(88),D(204),E(0)

用户評論

梁桂懷】評論

另外依社維法處理辦法第10條本法所稱情節重大,應審酌下列事項認定之:  1手段與實施之程度。  2被害之人數與受害之程度。  3違反義務之程度。  4行為所生危險或損害之程度。  5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NikiLau】評論

口訣:破 害 義 手 人稱情節重大,應審酌左列事項認定之: 一、手段與實施之程度。 二、被害之人數與受害之程度。 三、違反義務之程度。 四、行為所生危險或損害之程度。 五、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Yuri】評論

手實害人義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