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評論
物品管理手冊(中華民國106年9月7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61500213號函修正)第二章 採購十三、採購物品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物品管理單位應參照以往年度物品使用情形,估計下年度需求數量,擬定採購計畫。→衡酌機關實務運作情形,各機關擬訂採購計畫之作業方式及期程各有不同,爰刪除有關採購計畫擬定時程及編列採購概算表之要求,並酌修文字賦予物品管理單位編製採購計畫作業彈性。(二)物品管理單位於編製前款採購計畫前,得通知各單位,就業務所需開列物品清單,送物品管理單位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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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答案為99,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