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評論
依本法第25條,本法所定罰鍰,經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罰款強制執行應以行政執行法執行之。
【Tseng Tseng】評論
想請問B為何不能選?
【Jiun】評論
行政執行法§27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行政執行法§34代履行費用或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依第二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之規定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