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iu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罰法所採之原則?(A)處罰法定主義(B)有責主義(C)從新原則(D)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

(B)行政罰法§7

(C)行政罰法§5

(D)行政罰法§34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罰法所採之原則?(A)處罰法定主義(B)有責主義(C)從新原則(D)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

(B)行政罰法§7

(C)行政罰法§5

(D)行政罰法§34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評論主題】47 人民或團體提議訂定法規命令,如屬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行政機關應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所謂「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係指下列何種事項? (A)關於機關內部人事管理事項 (B)給付行政事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6: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中央法規標準法§5: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罰法所採之原則?(A)處罰法定主義(B)有責主義(C)從新原則(D)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

(B)行政罰法§7

(C)行政罰法§5

(D)行政罰法§34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罰法所採之原則?(A)處罰法定主義(B)有責主義(C)從新原則(D)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

(B)行政罰法§7

(C)行政罰法§5

(D)行政罰法§34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評論主題】47 人民或團體提議訂定法規命令,如屬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行政機關應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所謂「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係指下列何種事項? (A)關於機關內部人事管理事項 (B)給付行政事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6: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中央法規標準法§5: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48 行政罰法對於行政罰採「過失責任主義」。有關此內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為人無過失亦得處罰 (B)若法律規定僅處罰故意,則行為人僅有過失,仍不得處罰之 (C)若法律規定僅處罰故意,則行為人僅

【評論內容】

請問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這句的意思不是只要是故意或過失,都會處罰的意思嗎?

為什麼答案不是C?

【評論主題】13 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而處以罰鍰,經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規定者,其執行方式下列何者屬之?(A)以行政執行法執行之 (B)以強制執行法執行之(C)以行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27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行政執行法§34

代履行費用或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依第二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之規定執行之。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罰法所採之原則?(A)處罰法定主義(B)有責主義(C)從新原則(D)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

(B)行政罰法§7

(C)行政罰法§5

(D)行政罰法§34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罰法所採之原則?(A)處罰法定主義(B)有責主義(C)從新原則(D)比例原則

【評論內容】

(B)行政罰法§7

(C)行政罰法§5

(D)行政罰法§34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評論主題】110.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為促使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履行之執行 方法? (A)拘留、罰役 (B)限制住居 (C)拘提、管收 (D)查封、拍賣

【評論內容】

(B)(C)均為行政執行法§17

(D)為行政執行法§25的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至於是哪些的費用,參照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30

【評論主題】13.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人民得請求損失補償者,其請求及補償原則,何 者 正確? (A)應以金錢補償 (B)應補償一切損失 (C)知有損失後 經過一年不得請求 (D)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三年不得請求。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41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

【評論主題】2.行政執行法為: (A)行政之實體法(B)行政之程序法 (C)司法之程序法 (D)行政之救濟法

【評論內容】

好奇怪...

有另一題目是

下列何者係行政執行法之性質: (A)行政作用法 (B)實體法及程序法 (C)強行法 (D)以上皆是 

 (警察◆警察法規- 行政執行法-1#7268)

所以行政執行法到底是實體法?程序法?希望有人可以解惑....

【評論主題】35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六條規定,公務員未受撤職或休職處分者,應許其復職,並補發其停職期間之俸給。實務上補發之俸給,係指補發下列那一項目?(A)本俸(B)專業加給(C)本俸及專業加給(D)本俸、專業加

【評論內容】

在公務員懲戒法§7

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公務員,於停止職務事由消滅後,未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判決或經判決未受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處分,且未在監所執行徒刑中者,得依法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許其復職,並補給其停職期間之本俸(年功俸)或相當之給與。前項公務員死亡者,應補給之本俸(年功俸)或相當之給與,由依法得領受撫卹金之人具領之。

【評論主題】5.子曰:「不憤不啟,( 9 ),( 10 ), 則不復也。」【題組】9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34 代履行費用或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依第二章之規定執行之。

【評論主題】4. As the man lit up the cigarette in the restroom, the alarm went off i_______y. Suddenly, it made

【評論內容】

請問此題現在的條號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