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e】評論
(A)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得由裁併後之機關逕依該組織法規變更管轄,無須再行公告 (x)—>行程§11Ⅲ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得僅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事項。(B)管轄權依據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o)—>行程§11Ⅰ 政政機關[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C)管轄權應由行政機關協議定之 (x)—>行程§11Ⅴ 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
【小香蕉葛格】評論
2018行政法總論與實務-完全必考重點 林清老師 3-14~3-18
【Chloe Sigrid】評論
(C)管轄權應由行政機關協議定之行政程序法第11條第一項: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蔡佳盈】評論
(C)管轄權應由行政機關協議定之行政程序法第11條第一項: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Jiun】評論
請問D是錯在哪呢?理由是?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D)個人理解管轄競合:大家搶著管(到手的肥羊)管轄衝突:大家都不想管,互踢球(燙手山芋)管轄爭議→不必然會侵害人民權益若管轄競合,各行政機關搶著處理不會有案件被吃掉的情況、造成人民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