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公務員甲依法申請退休,其服務機關因機關人員不足,逾 6 個月未作成決定。甲應如何提起救濟?
(A)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未獲救濟,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
(B)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未獲救濟,再向該管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C)應等待服務機關作成駁回決定後,始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D)准予退休屬服務機關行政裁量權之範圍,甲不得提起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
統計:A(11),B(37),C(2),D(0),E(0)

用户評論

七里唦】評論

復審的標的:復審以行政處分為標的,對於以下兩種情事,公務人員可以依法提起復審之救濟:(1) 公務人員的服務機關、 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違法、不當行政處分(2) 對於公務人員依法申請之案件,主管機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者。→題目為甲依法申請退休(依法申請的案件),而逾六個月未為決定(應作為而不作為),所以提起復審,復審未獲救濟,再提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申訴、再申訴的標的:「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之處置」

。。。。】評論

為什麼

許慧文】評論

題幹中:「服務機關因機關人員不足,逾六個月未作成決定」(應作為而不作為)故公務員甲可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6條,提起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