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試針對東亞或亞太區域整合之相關倡議,舉出三個重要例證,一方面論述其未來可能發展,其次也說明其彼此之間的競合互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9019
統計:A(196),B(25),C(2906),D(21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大法官釋字第 585 號

用户評論

Amy Chien】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3 項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David Y. Chen】評論

筆記一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3 項   ==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此處的法律係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卓萱】評論

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