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drea Y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規劃原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設計規範: 一、坵塊以長方形為原則,通常長邊均以田埂為界,短邊則臨接農路及水路,使能直接臨路灌溉和排水。 二、水田區坵塊短邊最短應在十公尺以上,二十五至三十公尺左右為最適當,長邊則為短邊的三至十五倍。 三、坵塊標準面積:田:0.250公頃,100×25公尺。旱:0.500公頃,100×50公尺。 四、最小坵塊面積,以該重劃區規劃坵塊短邊十公尺計算之面積為準。 五、坵塊方向應配合地形、日照、風向及土地分配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