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採購法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訂定廠商特定資格時,得規定具有相當設備者
(B)訂定廠商資格時,得規定廠商投標當時即必須於指定地區設有分公司或維護站
(C)對於任何產品,機關均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都要檢附型錄
(D)廠商出席開標人員應攜帶公司大小章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水滴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 I機關依第二條第二款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物品: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GPL第 36 條(廠商之基本及特定資格) I機關辦理採購,得依實際需要,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II特殊或巨額之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者,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III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