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何種情形不一定要使用本名?
(A)著作出版
(B)國民依法令之行為
(C)學歷證件
(D)財產設定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5),B(0),C(0),D(0),E(0)

用户評論

Angellai Lai】評論

第5條(應使用本名事項)  國民依法令之行為,有使用姓名之必要者,均應使用本名。 第6條(應使用本名事項)  學歷、資歷、執照及其他證件應使用本名;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第7條(應使用本名事項)  財產之取得、設定、喪失、變更、存儲或其他登記時,應用本名,其未使用本名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