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下列兩情況各自獨立:(若無法整除,請一律四捨五入至整數元)
【題組】⑴仁愛公司於 100 年 1 月 1 日發行了面值$100,000、票面利率 5%之可轉換公司債,每股轉換價格為$25。發行時每一股轉換權之評定公平價值為$5,不含轉換權之公司債之評定公平價值為$95,000,仁愛公司發行取得之總價款為$110,000。試作仁愛公司發行之分錄。(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3636
統計:A(302),B(1696),C(32),D(6),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規定、行政法基本原則:、國家賠償之程序規定

用户評論

Chung Han Lee】評論

依國家賠償法第十條規定,請求國家賠償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固採「協議先行主義」

metaphor best】評論

被騙了~看到以書面就很直覺選A了!!

Cindy Chang】評論

(一) 國家賠償法關於請求程序,採雙軌制,即可依民事訴訟途徑,或行政訴訟途徑請求,以往實務人民多利用民事訴訟請求,因為較便捷而直接。依行政訴訟途徑則可依行政訴訟法第七條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或第八條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因依新修正之行政訴訟法已較為方便,是故未來循此途徑者會逐漸增加。(二) 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者,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此稱為「協議先行主義」,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之結果有下列四種可能(國賠法第十一條第一項):1.協議成立應作成協議書,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第十條第二項)。2.拒絕賠償。3.自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4.自協議開始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後三種情形,請求人均得提事訴訟。來源: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