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嗣後就同一處分之事件,有必要時,仍得再提起訴願
(B)訴願之提起,應於行政處分送達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C)凡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得為訴願代理人
(D)行政處分受益人之信賴利益較撤銷行政處分所欲維護之公益為高時,為保障公益,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該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11765
統計:A(2),B(2),C(7),D(4),E(0)

用户評論

【用戶】鄭秀貞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公益為高時,一訴願法83之二 為情況裁決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人民得據此確認,請求損害賠償。

【用戶】張家豪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33條(訴願代理人)  左列之人,得為訴願代理人:   一、律師。   二、依法令取得與訴願事件有關之代理人資格者。   三、具有該訴願事件之專業知識者。   四、因業務或職務關係為訴願人之代理人者。   五、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   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之訴願代理人,受理訴願機關認為不適當時,得禁止之,並以書面通知訴願人或參加人。

【用戶】pang1036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C)訴願之提起:30日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