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yc821110】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94 條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之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建議之。前項所稱專家學者,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審議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7人÷3=2.33人 =>不得少於3人=>(B)為正確選項